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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流拓客新思路——玩转招商模式 链动2+1,美丽天天秒

社交电商融合的商业模式为新零售企业降低引流成本提供了良好的解决方案,随着电商行业的不断发展,市场也会不断的涌现出更多与社交电商相结合的创新模式,社交电商相较于从单纯通过引流提成的盈利模式,更加着重于追求消费者在其平台中完成从需求意识产生到购买甚至分享的整个购买决策闭环所带来的完整收益。

如今的电商市场已经渐渐从增量经济变为存量经济,也就是目前市场上产品趋于饱和,而如何以*低的成本从这个饱和的市场里将自己的产品脱颖而出是一个难题,做电商的企业常常会有这么一个困惑,有团队长有产品有忠实会员,但却缺少一个好的模式来裂变,而链动模式2+1作为引流的入口,链动2+1其本身就是具备着快速曝光产品的优势,是目前在招商和用户裂变上*快的模式。

链动2+1这个模式非常的简单容易理解,两个身份:代理商、合伙人,以市场价599元,现在平台福利售价499元为例

例如:小明需要购买一个499产品,就可以成为平台的代理商,这个时候小明推荐朋友小王去购买个499产品时,小明就能挣取推荐奖励100元。

这个时候小明在推荐个朋友小刘购买个499产品,小明又能挣取推荐奖励100元。还可以升级成为合伙人,当小明成为平台的合伙人的时候在推荐了朋友小李购买了499产品,那小明就可以获得推荐奖励300元,这个时候小明还可以享受小李以及往后在推荐的朋友当中,他们推荐的收益分成。

例如:小李推荐了个朋友小周和小胡买了499产品,那小李就能挣取推荐奖励100+100元,同时小明还可以享受200+200元的奖励分成。

链动2+1模式亮点:小明推荐了小王和小刘,小明可以得100元+100元的直推奖励,即小明就升级成为合伙人。当小王也想成为合伙人时,则小王要推荐两个朋友,小王得100元+100元奖励,而小明获得200元+200元的奖励分成。此时小王也成为合伙人就可以独立开发新市场了,而小王的这两个朋友需要留在小明这条线做业绩,当小王这个朋友也想成为合伙人时,那也要再推荐两个朋友留给小明,而小明就一直可以获得团队奖励分红200元+200元。一直有人帮小明做市场。

社交电商玩法的基本流程,从拉新引流-会员转化-消费刺激-数据沉淀-沉睡唤醒-复购存留,这是个完整的闭环业态,每个环节的实现形式各个平台都有自己的核心思路,好的模式更容易引起消费者的参与,尤其是对于之前参与过预热活动的消费群体(团队长)来说,更容易实现转化裂变。

互联网发展迅速,电商行业渴求好模式,一个商业模式会不断的更替,不断的升级。任何一个平台都想要一个好的营销玩法让用户裂变,销售额增长平台还能有所盈利,未来是注定属于社交电商,适合的社交电商模式就会是保障平台朝着正确发展的必要因素发展!

必免风险:

一、传销,二清,非法集资,税务方面。

1.传销定义:刑事传销(如权建,以假贸产品,夸大产品功效保证而导致人员“SW”的)。

2.工商非法传销:多层级为巨大利益驱使,众多参与者甚至诱骗其亲朋加入,致使家破人亡,社会危害极大。

解决方案:云集模式+分红模式。云集开始用团队模式也是罚了970多万。整合店长注册个体工商户跟公司签约,个体户又可以120万以内免税,超过是1%税点收。公对公概念,但级别还是要有,以平台加权分红模式来分,不按关系链订单每笔层级抽,是按平台利润补贴拿来权重分红。

二、关于二清

1.没有任何支付牌照的收商户的钱都是属于二清,如美团,后面买了个支付牌照就可以解决。

解决方案:公司有对接第三方支付:汇聚,通联支付。保证平台不代收商家的钱,由第三方结算给商家代理用户。

三、非法集资

1.合同诈骗,引诱集资,层层下套。

解决方案:不承诺,不保本保收益。

四、税务方面

1.用户,代理,商家通过平台赚取的收益都称为劳务报酬,都得交税。

解决方案:用云集模式为例,灵活用工。公司与会员代理签约,公司给代理个体户开票。或者用财务宝功能,月结,线下公司打款给用户、公司代交税。

2.灵活用工:跟外包合作,功猫或者粮响社,通过电子合同跟用户签约分销的钱,平台把款打给工猫,由工猫开票给公司,把款再通过工猫发放给用户。粮响社是收7%

总结:做一个平台只要不欺骗消费者,以民为本,为民益为中心。不做大不影响 ,做大了若被查,只要你的税务方面没问题,一般都不会把自己搭进去。就如:未来集示。他是在广西推广的时候,被广西工商查是说传销。但又是广州注册的公司,所以又交回广州工商局查,但人家税务方面没问题,所以又把他公账解封了,换个名字又开始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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