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动2+1模式和微商模式区别在哪里?链动2+1是否合法合规?微三云钟小霞
序言:链动2 1融合电子商务,打破传统卖东西逻辑思维,打造出新消费新业态的商业运营模式游//戏玩法是怎样的?文中钟小霞将于软件开发行业五年积累的经验,说说自己对链动2 1方式几个见解,且人们都比较关注方式是不是合规合法?
一、在聊链动2 1方式以前,先简单的说下微商的方式游//戏玩法?
微商的分销模式是流行微商模式,根据代理商层次的设计方案,如比较常见的三级代理,执行董事、合作伙伴、总经销商、及利润分成设计方案,如发展代理有抽成、下属进货有抽成,让代理商获得批发差价,并且以进货量创建周密的代理商体制。
不论是做微商产品或是做微商代理,都需要对微商的分销模式有深入的理解,只有这样才能把权益打造成为推动力和自增长力。而做微商产品或微商运营就需要熟练更多标准:如何选品,微商的主推产品盈利高些、受众群体要广、回购率也高些,例如补水面膜、护肤产品、彩妆产品、大健康食品这些
微商是在人的逐利特性制定了购物返利的代理制度,你可以说微商代理参考了传销组织中的一些核心理念,不过微商代理和传销组织也是有不同之处的。终究绝大多数商业运营模式设计都需要考虑人性的要素,微商代理和传销组织又都侧重方式,自然会有看上去相似之处。
二、链动2 1方式和微商模式差别在哪儿?
微商模式在市场中新产品的商品流通方式,依照代理商折扣优惠进货,逐步囤货,Zui终货都压在了代理商手里,销售市场商品泛滥的时期,要想招代理商也是相当的困难的,除非是价格与产品质量都非常的有竞争的优点,而链动2 1说到底就是具备了迅速曝出商品的优点,是现阶段在招商合作和团队裂变上速度Zui快的方式。
链动2 1方式这个新商业的跑道可以结合经销商、服务平台、顾客,让三者都能根据自己的必须得到权益,Zui终形成一个充斥着高有活力的商业生态圈。让消费者参与服务平台从生产成本至销售市场市场价中间的收益价差分派,根据商品实际效果激发顾客自主创业的冲动,在分配利润的过程当中将产品售出。让客户体验购买商品到能挣钱的快乐,提高顾客和平台的认同和黏性。
目前各个领域市场竞争逐步增加,电子商务市场都是已经逐渐从总量经济发展变成存量经济,其实就是目前市面上商品趋向饱和状态,消费人群日常生活水平的提升,对产品规定愈来愈多,服务平台营销变革一定需要从产品营销策略一端转变成会员制营销,造就会员价值为基本方位,根据培育和征募精英团队,制订有针对性的团队协作现行政策、根据精英团队利润分成对策做到产品销售为主要目的。
三、链动2 1是一个怎么样的方式?
链动2 12个真实身份:地区代理、合作伙伴。以酿制酱香白酒,市价599元,如今服务平台褔利市场价499元为例子
【地区代理】:必须自选购499商品,就能获得【地区代理】真实身份,自购省100元,强烈推荐别人获得邀请有奖100元。(例如A代理推荐B客户,B客户去提交订单,A代理商就能获得100元直推奖赏)。
【合作伙伴】:强烈推荐2个地区代理,就能更新得到【合作伙伴】真实身份,自购省300元,强烈推荐别人获得邀请有奖300元,精英团队下属地区代理拿货获得间推奖200元(例如A合作伙伴强烈推荐B代理商,B代理推荐C客户,C客户去提交订单,A合作伙伴就能获得200元见单奖赏)。
链动2 1方式闪光点:A代理推荐了B代理商和C代理,A能够得100元 100块的直推奖赏,即A代理商更新变成合作伙伴。当B也想要变成合作伙伴时,则B要直推B1代理商和B2代理,B得100元 100元,而A代理商得到200元 200块的间推奖赏。当这时B便成为合作伙伴就能单独开发销售市场了,而B1代理商跟B2代理或是留到A合作伙伴这条线做销售业绩,当B1也想要变成合作伙伴时,也要再发展趋势直推2个代理商如B3跟B4,而A一直会获得精英团队间营销推广盈利200元 200元。一直都有精英团队新增加代理的销售业绩,一直有些人帮
四、链动2 1方式是不是合规合法?
线上分销,很多人可能解读为传销组织,实际上深层次来了解并不是的,很多大的电子商务平台都是有做分销商,对没有了解三级分销或是误解三级分销为传销组织的这儿跟大家普及化下,所谓三级分销模式,意思是说A发展趋势B,B发展趋势C,C发展趋势D那样三级佣金的要以立即贴近顾客的三级得到提成,什么意思呢,便是D购买了,那样C.B.A取得提成,假如D持续发展的E,E买了。那样是D.C.B拿提成,与A不相干。
我们平时知道的传销组织都是没有实物产品,都是靠拉人头、交纳入门费,无底线持续发展的金字塔的集资款,三级分销在政府操控上是违法的,但微信公众对于此事微信上的关系链也也有防止,因此建议服务平台还是二级之内,有益于持续发展。从全部体系架构而言“链动2 1”方式就直推和间单讲,全是着眼于二级分销的管理体系来完成的,再加上精英团队间单奖拥有走人与留才机制的,有断块的影响因素,全部也不存在多层级团队计酬。
进行任何的一个方式服务平台实质应当还是要以推销产品和销售为出发点:不能做收钱不发货,搞集资款,不必卖假货和伪劣商品,违反买卖规律性的渠道当然走不远,仅有在一定合规的模式上经营,合作共赢,才可以持续发展。
联系方式
-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瑞和路1号2栋402室
- 电话:13143659518
- 联系人:钟小霞
- 手机:13143659518
- 微信:13143659518
- QQ:1197862458
- Email:11978624582@qq.com